轉自《勞動部》請醫療院所加強宣導性別平等工作法有關雇主防治義務,以確保申訴人獲得必要之保護與協助

分享消息 2026 年 09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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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勞動部115615勞動條51150148337函及衛生福利部l15824衛部醫字第1151666293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性別平等工作法相關規定,請各醫療院所確實履行雇主防治性騷擾及建構友善工作環境之法定義務,如有受雇者申訴遭受性騷、雇主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包含採行避免申訴人受性騷擾情形再度發生之措施、適度調整工作內容或工作場所等,以確保申訴者獲得必要保護與協助。

 

三、勞動部已於官方網站便民服務項下建置「職場性騷擾預防及處理專區」 (網址:https://www.mo1.gov.tw/1607/28690/87973/)提供各醫療院所參考運用,如另有性別平等工作法宣導資源之需求,亦可向勞動部索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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